目前,随着国家对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国法治事业走在了飞速发展的轨道上,人民对于法治的信赖和崇尚使得全国各地的人民都在学习法律、运用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同时随着全国各地的普法教育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且在一些农村实行并落实的很完善。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时代环境下,很多人遇到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法行为侵害时,首选是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被违法行为任意侵害、践踏。
非常明显的就是体现在我国农村,近几年,由农村向城镇化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很多农村都在实行征收土地、拆除房屋的行为,导致很多祖祖辈辈靠土地生存的农民经历着征收、拆迁的大洗礼。不乏会出现一些违法行为,如违法征收土地、违法强拆房屋等行为,那么,在被征收人遭受到这些侵害时,应该选择哪种维权方式对自己更有利呢?“是提起行政诉讼还是申请行政复议呢?还是同时都提起呢?下面我们来一起分析一下!
什么是行政诉讼呢?
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对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诉讼。原则上,法院只能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说来讲,行政诉讼是让法院认定行政行为有没有违法的情形,比如违法征收、违法强拆、征收补偿明显不合理以及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等。
什么是行政复议呢?
行政复议,则是行政相对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并由行政复议机关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下级机关予以监督和纠错的要求。在审查方式上与行政诉讼大体相同,但行政复议还要对行政行为是否适当,进行审查。比如应罚一百元罚了五百元,虽然不违反规定,但显然是超过了必要限度,就是不适当的行为,复议机关会要求作出行为的行政机关予以改正,并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赔偿或补偿。
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需要注意什么呢?
行政诉讼审查的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对上诉不服还可以申请再审。而行政复议采取的是一审终审制,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不能再申请复议,只能提起行政诉讼。即被征收人提起行政复议后,问题没解决,不能再复议,只能法院诉讼。
这里还有一个例外:被征收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已有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若被征收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侵犯其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可以复议,可以诉讼,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诉讼,是可以选择的关系。遇到例外的情形只能先复议再诉讼,不经复议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在实践中哪个更有利呢?
从“性价比”的层面来讲,行政复议程序更为简便,处理快、成本低、时间短,如若维权的事项比较简单,争取的利益不大,证据以及事实都比较充分、清晰,选择行政复议,更有利于被征收人。行政诉讼的优势在于公正性更高,效力更强。也正是行政诉讼的复杂性、严密性,赋予了行政诉讼更高的公正性和效力性。因此,如若被征收人面临的问题比较复杂且利益重大,选择行政诉讼维权,更为稳妥。
最后律师告诫所有人:在选择维权途径时,还是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理性分析,遇到不懂的可以查阅资料或咨询专业律师。一定要冷静谨慎,不可盲目疏忽。